關于召開《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相關政策宣貫會的通知
2014-07-25
關于召開《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相關政策宣貫會的通知
各水泥企業及有關單位:
國家環境保護部組織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合肥水泥研究設計院等單位對原《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標準進行了修訂,新標準于2014 年3 月1 日起執行(新建企業),現有企業自 2015 年7 月1 日起執行。新標準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指標有較大提高,相關內容也有較大變化。同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環保廳已全面啟動我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相關政策、交易規則等文件已相繼出臺。
為宣貫學習環保新標準,了解我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協會定于2014年8月18-19日在廣州召開《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及排污權交易試點相關政策宣貫會。請各水泥企業領導高度重視本次會議,派主要領導、熟悉環保及清潔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詳細事項請見附件。
附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