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管理權限的通知
2023-11-10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管理權限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方案》(粵改委發〔2023〕5號),推動擴權強縣和強縣擴權改革,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第2號令)(以下簡稱“2號令”)第九條規定,將省級節能審查機關可以自行決定的節能審查管理權限全部下放給縣級以上節能審查機關。現將節能審查管理權限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調整優化部分項目節能審查管理權限
(一)報省級節能審查機關進行節能審查的項目。
1.報國家審批或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建設地點、主要生產工藝和設備未改變的改建項目按照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增量計算,其他項目按照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計算,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10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報地級以上市節能審查機關進行節能審查的項目。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以下、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報縣(市、區)節能審查機關進行節能審查的項目。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下、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有關要求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應納入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一管理,實行網上受理、辦理、監管和服務,實現審查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監督。
(二)各級節能審查機關要健全節能審查工作機制,加強節能審查隊伍建設,加強項目審核把關,高質高效做好相關工作。對于暫未遴選出相關評審機構無法組織節能評審,或者暫無能力組織節能審查相關工作的各縣(市、區),節能審查可暫由地級以上市節能審查機關負責。各縣(市、區)節能審查機關要盡快按程序遴選節能評審機構和加強工作人員培訓,節能評審相關工作經費,按照2號令第四條規定納入部門預算,并按照規定程序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對項目進行節能審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三)完善節能審查調度機制,各地級以上市節能審查機關批復的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應同步抄送省級節能審查機關,各縣(市、區)節能審查機關批復的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應同步抄送省級和地級以上市節能審查機關。各地級以上市節能審查機關要加強對縣(市、區)節能審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省能源局將加強對全省節能審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對節能審查政策執行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將進行約談或通報批評,必要時還將視情收回節能審查權限。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后續我省節能審查政策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廣東省能源局
2023年6月28日